前幾天晚上十一點多,巷子口外一位身體佝僂的拾荒老人,以極慢的動作一刀一刀地剪著鐵絲,要編織掛勾,後頭的小車子掛滿各種物品。對一般人而言,他所有的東西可能都是廢物,他所拾起的東西不是直接來自人們丟棄的物品,而是台北市垃圾清潔隊未收拾掉而遺留的「第二等」垃圾,也就是垃圾中的垃圾,回收物品中被淘汰所剩的東西。
自從台北市實施回收政策後,所謂的垃圾、廢棄物就受到重視,並且變得很重要,因為民眾要知道如何分類,要知道什麼時候丟什麼東西,而資源回收公司也趁此興起,於是,愈來愈多職業拾荒者搶著要各種廢棄物。廢棄物不再一無是處,反而成了有價值的東西。我遇見的這位拾荒老人與一般拾荒者不同,他不只是收集廢棄物賣錢,也會廢物利用,製造簡單器具。對他來說,沒有所謂的垃圾或廢棄物,只有可用或不可用;不可用的東西也毋需丟棄,可以暫時保留著。
從那位拾荒老人身上可以看到一件事:什麼是垃圾,完全取決於人看待事物的角度。但是,一般人的觀看角度是什麼?是週期。現代社會中,幾乎所有的產品都被預定好一個生命週期,一支手機可能可用到兩年,一部電視可能可用八到十年,一部電腦大概只能用四、五年,一部車大概撐個十年。縱然產品堪用,也會被汰換,不是因為它的維修太貴,就是零件不再生產,或是無法與其它產品相容。時間週期催促著我們更換產品,所以,購置新品只需要一個理由:它過時了。就這樣,垃圾與廢棄物愈來愈多,基本上它們大多是可用的物品,對上一輩的人來說,簡直是浪費。拾荒老人當然沒有週期的想法,所以也沒有垃圾可丟,相反地,他想辦法不斷讓物品變得有用。
或許有人會認為拾荒老人的作法就是資源回收的理念,但兩者還是有所不同。資源回收與產品週期是相互強化的,況且資源回收只是回收特定的東西,而不是想辦法將廢棄的東西變得有用。拾荒老人的「用」的想法才是值得學習之處,也就是在無用之處見可用。這麼說來,沒有什麼東西原本就該是垃圾,就該淘汰的。
產品有可用的時間週期,人身也有堪用的生命週期,但只要有「無用乃為大用的觀念」,每一個人在道場的出現與存在,就永遠有值得肯定的正面意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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